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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第七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教师职业精神,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师德师风建设,选树出深受广大青年学生喜爱,具有崇高理想、高尚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代表,引领我校教师积极投身育人事业,指引青年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校学生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第七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融洽师生关系,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校学生会通过多层次、多类别的评选方式,深入挖掘并宣传我校教职员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立德育人、严谨笃学的先进事迹,评选出在教书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深受学生喜爱的“良师”、“益友”,丰富师大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树立师德师风典范。
    二、评选对象
    工作时间满一年的我校专任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类教师。即:良师类(专业课程教学类、公共教育课程教学类教师)、益友类(辅导员、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类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良师类”候选人参选条件
    政治素质优良,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尊重学生、爱护学生,正确引导青年学生全面成才。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未发生过任何教学事故,模范履行教学工作规范和师德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具备突出、鲜明的个人事迹。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的同时,在青年学生中具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与信赖。
    教学能力强,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教学内容丰富,理论联系实际;教学态度端正,备课充分,讲课认真,辅导答疑耐心细致。
    积极主动承担理论与实习实验教学任务,在每次学期末的教学质量评价中其总成绩为良好以上。
    (二)“益友类”候选人参选条件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身心投入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成人的各项工作。
    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引领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工作绩效突出,在岗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果。
    深受青年学生爱戴和信赖,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高威信。
    重视学习,善于创新。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教育规律。
    四、评选名额
   本届将评选出20名“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分别为10名良师类教师(7名专业课程教学类、3名公共教育课程教学类)、10名益友类教师(7名辅导员、3名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类)。
    五、评选组织机构
    成立沈阳师范大学第七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期间相关工作的实施以及对突发问题的处理。 
    组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毕瀚文  校学生会主席
    副组长: 宋佳彧  校学生会副主席兼团务工作中心主任
    姜新茹  校学生会副主席兼青年志愿服务中心主任
    孟倩倩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主席
    冯 帅 粮食学院学生会主席
    皇晨晨  软件学院学生会主席
    杨迎哲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会主席  
    组委会成员:校学生会副主席及各学院学生会主席
    组委会办公室设于校学生会主席团室。
    六、评选办法
    (一) 宣传动员阶段
    1.召开各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学生会主席会议,下发活动通知;
    2.通过校内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全校参与评选的良好氛围。
    (二)入围评选阶段(流程图见附件1)
    各基层学院在本单位开展初选活动,全校本科生以行政班为单位。具体程序如下:
    1.班级初选
    各班级组织召开“尊师重教,感念师恩”主题班会,围绕主题展开讨论分享,并在班会上确定本班推荐候选教师名单。
    相关要求:
    ⑴ 参加人数须达到本班人数70%以上;
    ⑵ 采取民主选举办法(选票见附件2),每名同学推荐4名教师,包含2名“良师”类(专业课程教学类1名、公共教育课程教学类1名)和2名“益友”(辅导员1名、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类1名)。班级分别取专业课程教学类、公共教育课程教学类、辅导员类、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类票数居于前2名的教师(共8人)作为参加本学院评选的候选人。
    ⑶ 填写“班级评选得票排名表”(见附件3),上交到学院学生会。
    2.学院评选
    各学院学生会将“班级评选得票排名表”进行汇总整理。其中大一大二同学投票数各占30%,大三同学投票数占40%,具体得分公式为:
    得分=大一年级得票数*30%+大二年级得票数*30%+大三年级得票数*40%
    根据分数排名分别取良师类别中专业课程教学类教师的前4名、公共教育课程教学类教师的前2名;益友类辅导员类教师的前4名、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类前2名教师作为推荐教师(共12名)。上述教师将成为学院“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的候选人,各学院学生会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在学院内宣传其事迹。
    3.学院复选
    ⑴ 各班级组织召开班会,对学院公示后无异议的12位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推选,选举方式同“班级初选”程序。(选票见附件4) 
    ⑵ 各班级选票统一交到各院学生会,由院学生会整理好后交至校学生会。根据校学生会现场抽签决定学院间的互相计票,进而列出各学院的“教师得票榜”。组委会代表监督选票,选出专业课程教学类、公共教育课程教学类、辅导员类、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类排序第一名的良师类和益友类候选教师(共4人)成为各学院推荐参加学校“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的候选教师。
    ⑶ 各学院将最终确定的4名候选人名单上交到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填写本学院“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得票排名表(见附件5)和本学院最终推荐表(见附件6)。
    (三) 正选阶段
    本阶段由组委会具体组织开展,各学院上报候选人,经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正选阶段候选人。
    1.正选阶段候选人需提交“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最终评选表(见附件7)以及个人照片(个人风采照一张、一寸照一张)并附1000字以上主要事迹及150字事迹简介上交到组委会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wxmzdhls2017@163.com。
    2.正式候选人的资料将被刊登在学生会官方微博、沈阳师范大学团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宣传。
    3.各学院学生会在本单位按照专业、年级、班级比例抽取100名学生代表作为正选阶段投票人,并确定正选投票地点后上报校学生会,由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确定时间到现场以PPT展示等方式介绍候选教师个人事迹,巡讲结束后各学院学生代表现场填写正选阶段选票(见附件8),每名投票人在正选阶段候选人中推荐15名良师类(专业课程教学类10名、公共教育课程教学类5名)候选教师和15名益友类(辅导员10名、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类5名)候选教师。
    4.校学生会整理好选票后,采取抽签等方式决定学院间互相计票,各学院学生会汇总后将选票及计票结果上交到组委会办公室。
    (四) 网络宣传
    此阶段将利用多种网络媒体平台,紧密配合正选阶段开展活动宣传。学生可通过“沈阳师范大学团委微信公众平台”和“PU校园口袋app”进行网上关注,网络关注点击量将作为终审阶段的重要参考。
    (五) 终审汇报
    组委会将正选票数予以统计,分别取良师类、益友类票数的前15名候选教师参加终审汇报环节,组委会终审成绩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占60%)及组委会成员(占40%)共同评分决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要求:由候选人指定汇报人(学生)进行3—5分钟的候选人事迹汇报,需搭配视频或PPT等媒体设备。
    (六)确定结果及表彰
    组委会将按照总成绩排名分别确定良师类、益友类排名前10名的教师(总计20名)成为第七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当选者。
    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9月公布,并于9月10日举行沈阳师范大学第七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颁奖大会,对当选教师进行表彰,并适时进行“我心目中的好老师”风采展示。
    七、相关要求
    1.周密策划,精心安排。各学院学生会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推选工作与“感念师恩”教育相结合,做到精心设计、细化流程、周密部署。
    2.严肃纪律,公正选拔。在“从严治团”的大背景下,要求推荐人坚持择优公正、诚信推选的原则,做好逐层推选工作,进一步拓宽推选视野,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校学生会及院学生会要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动员,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清朗向上的网络宣传及校园文化氛围,确保沈阳师范大学第七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八、附则
    1.本次活动不涉及经济利益,对刊登、使用的候选人图片及文字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同时,在未征得图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利用其进行任何形式的营利活动,以充分尊重和保护候选人的权利。
    2.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师范大学第七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