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招募沈阳师范大学校园督导志愿者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对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以人为本、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全面落实《大学生公共安全知识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更好的建设和谐校园,实现学生参与自我民主管理,提升青年学生的主人翁精神,发挥主观能动性,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全面推进我校校园安全工作,现面向全校学生招募校园督导志愿者,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募对象
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生。
二、招募条件
1.遵纪守法,配合校园督导志愿者服务组织的管理;
2.身体素质较强,有责任心;
3.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积极参加有关内容培训,具备与所参加的校园督导志愿者类别相关的基本素质;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服务内容
1.参与校园安全公共文明知识宣传普及。协助做好校园安全公共文明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大学生对安全校园公共文明知识的认识能力;
2.参与校园安全公共文明知识信息报告工作。收集校园中的各项校园安全公共文明知识有关信息,协助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3.巡视校园安全重要区域,做好安全督导工作。
四、招募原则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定岗服务。
五、招募数量及服务时间
招募数量:100名
服务时间:5月2日至本学期结束
六、招募方式
1.个人申请
同学可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一),报名表的纸质版于4月25日16:00至19:00上交到校团委志愿者之家,电子档于4月25日19:00前上传至1186654694@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推荐
每学院推荐5—10名同学,择优排序。4月25日16:00至19:00将汇总表和报名表上交到校团委志愿者之家(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团委公章),电子档于4月25日19:00前上传至1186654694@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选拔
面试时间:4月26日17:00
面试地点:校团委会议室
校学生会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将对个人申请及各学院推荐同学进行面试。通过面试者,正式录用为沈阳师范大学校园督导志愿者。
七、培训和管理
1.培训时间
2017年4月27日晚17:30分
2.培训内容
志愿服务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志愿服务精神、志愿者责任和义务、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基本要求、规范用语等;校园基本情况,以及校园督导志愿服务的专业基础知识。
3.培训方法
集中培训,培训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介绍校园基本情况。专项培训,按规定参加类别定期组织培训。
4.考核表彰
校园督导志愿者的评测,采用考核方式进行。考核采取考察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等方式。按校园督导志愿者的值班情况,问题建议反馈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将评出沈阳师范大学“校园督导工作杰出贡献奖”、“校园督导志愿者标兵”、“校园督导志愿者”。